根據國發〔2021〕7號文,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資質審批,其中包括工程造價資質。在造價資質全國范圍內取消的同時,招標代理、工程咨詢等資質也已經被取消。隨著這些資質的取消,工程監理將成為唯一具有企業資質的工程咨詢企業。而大家現在比較關心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未來何去何從?
小編根據目前已落地的政策調整中,從執業、資質、行業前景等方面一一展開。
未來監理資質何去何從?
關于前景:
2018年,住建部關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將《辦法》中唯一涉及“監理”的內容--第四條第一款第七項“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刪去。
此后,多個省份、地市針對中小工程項目建設,明確不再強制監理。
2021年6月16日,遼寧省住建廳發布通知,在自貿試驗區及協同區,借鑒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工程建設監理改革創新經驗,要求如下:
對采取自我管理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落實項目管理首要責任和監理法定責任和義務。
要書面任命有執業資格的工程建設項目負責人履行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要按照要求,在施工現場建立項目管理機構,配置專業配套、數量滿足工程項目監理工作需要、具備類似項目管理經驗的技術人員。
對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監理資質的工程咨詢服務機構開展項目管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工程項目,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在監理資質許可范圍內可不再委托監理,由監理服務實際實施單位承擔監理法定責任和義務。
對于不超過5000平方米、5000-10000平方米的工業類建設項目,分別達到不同標準的工程管理人員規模和資質后,可采取自我管理模式,建設單位將承擔本項目工程建設監理全部的法定責任和義務。
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業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除通過招標方式確定監理公司方式外,可自主選擇工程建設監理責任主體的發包方式,或由具備項目管理經驗和能力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來承擔項目工程建設監理全部的法定責任和義務,也可投保建筑工程保險。
此外,山西、廣州、北京、成都、天津、上海、廈門已發文,部分工程項目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工程監理。
1、建設單位自管、委托咨詢:
上海: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策選擇監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建設單位實行自管模式。
廣州:建設單位可通過聘請具有建筑學、工程學或者建設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內部工程師,履行監理職責。
廈門: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策選擇監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等其它管理模式。
成都:鼓勵有條件的建設單位實行自管,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天津:鼓勵建設單位選擇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指出,要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
2018年,河北省住建廳下發《推動工程監理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大力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滿足委托方多樣化需求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是監理企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
鼓勵工程監理企業在立足施工階段監理的基礎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務領域,提供項目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項目管理、現場監督等多元化的“菜單式”咨詢服務。
對于選擇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監理。
2、以“保險”代替監理
北京:對可不聘用工程監理項目,建設單位不具備管理能力時,可通過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由保險公司委托風險管理機構的方式對工程建設實施管理。
雄安:2019年《雄安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第四十四條提出,結合BIM、CIM等技術應用,逐步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代替工程監理制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通知,提出為“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探索工程監理企業參與監管模式,決定開展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自2020年10月開始,為期2年。
1、監理巡查服務:采用巡查、抽檢等方式,針對建設項目重要部位、關鍵風險點,抽查工程參建各方履行質量安全責任情況,并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提出處置建議。主要服務內容包括:
市場主體合法、合約有效性識別; 危大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巡查; 特種設備、關鍵部位監測、檢測; 項目竣工環節巡查或抽檢等。
2、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的主體是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單位或承擔建設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
按照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確定承接企業。
服務費可按照“薪酬+獎勵”的方式在政府購買服務中統籌安排。
委托單位應通過合同約定授權監理巡查服務企業。
巡查結果可作為參建單位履約評估的依據。
3、能力要求:
企業應具有監理綜合或專業甲級資質,具有施工現場信息化監管手段和工程監測檢測控制能力,并熟悉該區域地方標準和政策文件。
委派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注冊建造師資格。
4、試點范圍:
關于執業:
2019年12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明確:自2020年3月1日起,注冊監理工程師可以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眾所周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是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而且執業范圍相對更寬泛。
工程總承包:
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施工總承包:
是指業主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企業,由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向建設單位負責,承包完成施工任務。
毫無疑問,這是一項利好!
北京、上海、廣州、重慶已正式發文,非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得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
北京:2019年3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人員配備管理規定》明確,擔任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具備工程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3年以上監理工作經驗。
上海:2019年3月27日,上海市住建委下發通知,要求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除需符合注冊監理工程師及最低從業年限以外,同時應滿足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
廣州:擔任總監理工程師,需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并具備本科或以上學歷;擔任小型工程施工現場監理工程師,需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并具備本科或以上學歷。
重慶:總監理工程師除需符合現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規定的任職資格外,同時應滿足具有建筑學、工程學或建設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018年12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關于調整工程監理企業甲級資質標準注冊人員指標的通知》,
自2019年2月1日起,審查工程監理專業甲級資質(含升級、延續、變更)申請時,對注冊類人員指標,按相應專業乙級資質標準要求核定。
此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對“專業資質標準”注冊類人員要求如下:
1、甲級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25人次;
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得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2人。
2、乙級
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
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得少于《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1人。
雖然減少了注冊類人員數量要求,但是大大加強了現場履職檢查。
自2020年起,報考監理工程師取消“中級職稱”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準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之前的報考要求:
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任職滿三年。
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關于考試有以下調整: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考試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
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
增項:已取得一種專業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
考試科目:
有朋友問,會不會取消監理?
雖然《招標投法》、《建筑法》等都有明確監理的法定位置,但是小編認為市場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質量風險低、不涉及生命財產安全的資質都將被取消!例如:已經取消的園林綠化資質、招標代理、工程造價咨詢以及工程咨詢等資質。涉及安全質量風險高、技術難度大的資質,短時間內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類施工總承包資質。而監理處在什么樣的行業位置呢?
相信您在看完這一系列政策組合拳后,心中已經有了答案。一句話,風云已起,直面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