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住建廳發布了關于對銅仁市“5·23”物體打擊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理的通報。
2021年5月23日13時40分左右,銅仁市萬山區宏卓教育公園駿龍府項目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 該事故于5月24日13時50分左右報送至我廳,存在遲報嫌疑。
處罰措施:
決定對事故建設單位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對項目負責人強某權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對事故施工單位作不良行為記錄3年,對項目經理胡某健作不良行為記錄3年; 對事故監理單位作不良行為記錄3年,對項目總監鐘某鈞作不良行為記錄3年。 在此期間相關企業和個人限制參與我省工程招投標活動。
根據貴州省《關于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的通知》:
附文件鏈接:
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zxwj/201811/t20181123_1917405.html
首報時間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后2小時,而且各地接到事故信息后應在3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至省廳。 超過首報時限2小時的視為遲報,超過24小時的視為漏報,超過48小時的視為瞞報,內容嚴重失實的視為謊報。 緊急情況以電話形式報告的,必須在15分鐘內將書面情況上報省廳,超過15分鐘未報的算一次遲報。 遲報、漏報、瞞報及謊報,省廳將通報批評,在目標考核中扣分。
(作者:佚名 編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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